常见问题
Q:商标许可备案要注意什么?
A: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
Q:什么情形下应当重新进行商标许可备案?
A:(1)允许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有变化的。
(2)允许使用商标的期限有变化的。
(3)该商标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化的。
(4)商标许可人的名义有所变化。
(5)商标被许可人的名义有所变化的。
(6)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需要提前终止。
Q:商标许可备案有哪些好处?
A:(1)可以节省一部分费用。
(2)合同终止时不用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3)便于商标局对全国商标使用许可情况的管理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审查,从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Q:商标许可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合同是否有效?
A:并未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许可使用合同无效。只是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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