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什么是作品?
A: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
Q: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办理时限有多长?
A:自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60天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Q:版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A: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限较长,公民的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法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50年未发表的,不受保护。
Q:哪些作品不能申请登记?
A:(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4)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
Q:哪些人可以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
A: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是我国唯一的综合性的国家级版权公共服务机构,负责国内,港、澳、台地区及海外作品著作权登记,即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国外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均可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
Q:可以提交U盘形式的作品样本吗?
A:暂时不接收U盘或移动硬盘等形式的作品样本。如您选择提交电子介质的作品样本,需以光盘形式提交。
Q:作品说明书该怎么写?
A:(1)创作目的(为什么创作该作品);
(2)创作过程(该作品从无到有的具体产生过程,包括如何构思、创作时间、创作中采用了哪些工具或电脑软件等具体创作过程);
(3)独创性声明(该作品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且不存在抄袭、复制他人作品的情形)。
Q:权利归属证明是指什么?
A:从权利归属方式看可以分为:个人作品、合作作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个人作品不需要提交权利归属证明;合作作品需提交合作创作协议(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合作创作的声明等证明文件;法人作品需提交法人创作声明,即说明该作品是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职务作品,需提交职务创作声明(需作者签字、公司盖章)或作者与单位签订的创作协议(复印件);委托作品需提交委托协议(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委托创作的声明等证明文件。
Q:我国的版权登记机构有哪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版权登记机构吗?
A:我国的版权登记机构包括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作为国家级版权公共服务机构,是我国唯一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质权登记机构,负责国内和国外的作品著作权登记,并出具作品登记证书。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是版权登记机构,其开展版权登记工作没有法律依据,不能出具著作权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