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科润代理中科院物理研究所“IMP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2014年10月31日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纸裁定,华科润代理的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IMP及图”商标驳回复审胜诉。
  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创建于1957年,是一个依托大科学装置,主要从事重离子物理基础和重离子束应用研究、相应发展先进粒子加速器及核技术的基地型研究所。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经成为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重离子科学研究中心。目前,近代物理研究所还协同国内相关单位,承担着中国科学院A类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未来先进核裂变能-ADS嬗变系统”任务。研究所领导高度重视对本单位知识产权的保护,在2013年4月特委托甘肃华科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研究所标志在多个类别申请防御商标。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将本单位商标跨类别申请,达到了对研究所标志全面而有力的保护,为研究所对外交流与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递交商标申请接近11个月后,商标局对第32类商标做出驳回申请通知。经过我公司代理人对“商标驳回通知书”的分析,建议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提出驳回复审申请。我公司代理人从商标整体结构、显著部分、整体含义等方面论证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存在显著区别,举证证明申请商标具有合法的注册渊源并为申请人独创,提交了申请商标经申请人大量宣传和使用的证据,并指出相关的法律依据。
  在提交驳回复审申请接近9个月后收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第12400636号“IMP及图”商标驳回复审的决定书。决定: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至此,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防御商标的申请获得了成功。
  本案的成功在于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能够及时委托我公司提出了驳回复审申请,以及我公司律师对于驳回理由的准确把握。商标的审查在法律框架内给了审查员个人很大自由裁量的空间。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对商标近似理解会有不同,因此出现不合理的驳回决定是难免的。在面对不合理的驳回决定时,只有及时提出申请对驳回理由的不合理进行有力的论证,才能使商标权得到及时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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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华科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www.huakerun.com)